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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 No. 421:良好体外方法实践指南(GIVIMP)(第二版)

日期:2026-06-08

内容提要:

本文件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化学品与生物技术委员会发布,属于《测试与评估系列》第421号。该文件是2018年第一版(第286号)的更新版本,旨在为用于人类安全评估监管目的的体外方法的开发和实施提供一套关于良好科学、技术和质量实践的综合指南。其核心目标是通过规范体外方法从开发到常规应用的整个生命周期,减少基于细胞和组织体外方法预测的不确定性,从而提高数据的可靠性、可重复性和监管接受度。第二版新增了关于使用人源血清的伦理考量内容。

一、背景与目标

尽管体外方法在化学品安全评估中的应用日益增加,但监管决策对其数据的科学完整性和质量保证提出了严格要求。GIVIMP的主要目标包括:1)更新适用于各类化合物监管安全性评估的先进体外方法良好实践;2)帮助体外方法的使用者和实施者确保标准操作规程(SOP)设计良好、稳健、定义清晰,并能在GLP环境下执行;3)描述可能影响体外数据可靠性和相关性的关键因素;4)阐述报告标准、良好实验设计、建立接受标准和基于体外数据集科学证据的性能标准的重要性。

二、适用范围

GIVIMP主要关注使用哺乳动物细胞和组织培养进行的人类安全评估,但也适用于环境安全评估、基因治疗和免疫学领域。文件主要针对常用的2D细胞和组织培养系统,但也适用于3D培养、全器官系统等更复杂的测试系统。GIVIMP适用于所有参与体外方法生命周期的角色,包括方法开发者、测试系统供应商、验证机构、设备/材料/试剂供应商、方法用户(测试实验室、行业)、GLP监管机构和数据接收机构。

三、核心内容(十章)

  1. 角色与职责:明确了体外方法生命周期中各关键角色的责任。方法开发者需提供清晰、文档完善的SOP,考虑知识产权(IPR)问题,并遵循伦理规范。测试系统供应商应提供细胞系的真实性证明、无污染证明和完整的来源文件。验证机构(如EURL ECVAM、ICCVAM、JaCVAM)负责评估方法是否适合其预期用途。用户(特别是GLP实验室)需证明其执行方法的资质。接收机构负责检查数据是否符合OECD测试指南和GLP原则。

  2. 质量考量:区分了质量保证(QA,主动管理质量)和质量控制(QC,识别并纠正质量问题)。推荐使用控制图(如Shewhart图)定期监控定量过程的状态。建立了对细胞系来源、早期库存、细胞库和常规培养的完整性检查要求。强调电子数据完整性需满足ALCOA+原则(可归属、清晰、同步、原始、准确、完整、一致、持久、可获得)。

  3. 设施:体外细胞和组织培养设施应“适合用途”,设计需确保流程分离以避免交叉污染。根据生物安全风险等级(1-4级)和生物安全柜等级(I-III级)配置相应设施。新细胞和组织应进行隔离检疫直至确认无污染。PCR实验室应分为试剂准备、核酸提取、扩增和产物分析四个独立区域。

  4. 设备、材料和试剂:设备(特别是计算机化系统)应定期维护、校准和验证。关键设备(如培养箱、生物安全柜、移液器)需持续监控。试剂应从成熟供应商采购,并记录批号、有效期和储存条件。关于培养基,文件详细讨论了动物源血清(尤其是胎牛血清FCS)的使用及其批间变异问题,强烈推荐尽可能使用无血清、化学成分限定的培养基。使用人源血清时需提供详细的伦理来源证明文件。

  5. 测试系统:详细描述了良好细胞培养实践(GCCP)。细胞系应通过短串联重复序列(STR)分析进行身份验证,并定期检测支原体、细菌和真菌污染。建立主细胞库和工作细胞库的两级细胞库系统是良好实践。对于干细胞系,还需验证其多能性标记物和分化能力。规定了传代次数和群体倍增水平的记录要求,以及细胞冻存和解冻的标准操作。

  6. 测试物与参照/对照物:明确了阴性对照、阳性对照和溶剂对照的作用。阳性对照应随每次实验运行以证明测试系统的响应性。文件详细讨论了溶解度测定方法(目视检查、比浊法、HPLC/LC-MS等)以及影响溶解度的因素(温度、pH、极性等)。测试物的稳定性应在暴露期间进行监测。介绍了体外生物动力学过程(蒸发、塑料吸附、血清蛋白结合、细胞膜吸收、水解、光解、代谢等)如何导致实际游离浓度与名义浓度不同,并建议使用被动加药或固相微萃取(SPME)等方法测量游离浓度。

  7. 标准操作规程:SOP应以清晰、逐步的方式编写,由实际执行人员起草,经管理层批准,并定期审查更新。SOP应包含方法描述以及所有支持性程序(细胞培养、设备维护、记录保存等)。

  8. 方法性能:实验室在常规使用前应进行内部验证。验证内容包括检测限(LOD)、定量限(LOQ)、线性与动态范围、准确度与精密度、灵敏度与特异性、重复性等。实验设计应考虑板布局(边缘效应、系统漂移)、随机化、重复数和独立实验次数。数据分析和异常值剔除方法应预先定义。

  9. 结果报告:监管用途的数据应使用标准格式(如IUCLID)报告,并鼓励使用OECD OHT 201“中间效应”模板报告体外机制数据,以支持不良结局路径(AOP)和综合测试与评估方法(IATA)。GLP研究要求完整的文档记录,包括所有原始数据、SOP、偏差记录和数据完整性审查。

  10. 记录与材料的存储和保留:数据完整性必须贯穿整个数据生命周期。纸质和电子记录均应遵循ALCOA+原则。档案室应提供安全、受控的存储环境,电子存档系统需经过验证。关键材料(测试物、参照物、样本)应按要求保留,并在销毁时记录理由。

GIVIMP第二版为体外方法的开发、验证和监管应用提供了全面的质量框架,是连接体外毒理学科学与GLP合规监管实践之间的重要桥梁文件,有助于促进OECD数据互认(MAD)协议在体外数据中的应用,并推动化学品安全评估中动物试验的替代、减少和优化(3Rs原则)。

OECD(2025):Guidance Document on Good In Vitro Method Practices (GIVIMP) Second Editio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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